医疗行业关系千家万户,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。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,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,维护人民群众利益,忠实地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现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及其他物品;
二、不接受药品、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试剂、一次性卫生消耗材料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;
三、不实行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;
四、不设立或收取介绍患者住院、开药、医学检查、手术等回扣或提成;
五、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自立、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,或重复检查项目、做不必要的检查项目;
六、不推诿、刁难患者;不对患者拒绝治疗、私自转诊;不未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,擅自进行实验性、示范性临床治疗;
七、不暗箱操作,坚持实行患者住院清单制、门诊收费查询制、收费及价格公示制度;
八、不向患者及其家属推销药品、保健品或其他商品;不为药商或企业代开、代售药品、器械或产品;
九、不使用假劣药品、过期药品,或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。